为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增强学院领导与师生的联系,改进工作作风,学院领导班子在日常的调研、听课、“奥林咖啡周”之外,深入落实“我为师生办实事”,每周再安排固定时间接待师生,听取师生情况反馈、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发扬民主,提高服务意识,切实解决教职工实际困难,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院领导接待日由学院班子成员轮值负责接待,接待对象为全院师生员工。
第二条领导接待日周三下午2:00—4:00(寒暑假期间除外)。
第三条接待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师生对学院建设发展、政策制度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具体工作的汇报、建议和意见;涉及师生利益的其他事项等。
第四条学院办公室负责院领导接待日的协调、记录、督办和归档工作。每次接待日由一名院领导负责接待工作,如领导因开会、出差等事宜不能接待,由学院协调做相应调整。
第五条接待日采取预约或直接前往接待地点的方式进行。为更有针对性、更高效有序地开展好接待日活动,提倡提前预约来访。来访人员可拨打学院办公室电话82190680进行预约。
第六条来访人员须服从接待安排,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洁明了。反映同一问题的群体应推选代表预约访谈,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第七条协助院领导接待的相关人员应认真做好接待对象的登记工作,并安排好当天的接待顺序,维护接待室内外的秩序,积极主动、热情周到地做好有关服务工作。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第八条负责接待的院领导对所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当场能够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必须记录在案,限时解决或解释;涉及学院重大问题或重要工作事项,应提交党委会研究解决,并将解决结果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对学院层面确实不能解决或有困难的问题或事项,必须向来访者做好解释工作。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奥林学院领导接待日工作安排表
奥林学院
2023年6月12日
奥林学院领导接待日工作安排表
负责接待工作院领导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院长 刘志明 |
每月第一周 周三下午2:00—4:00 |
奥林楼606室 |
党委书记 艾曦锋 |
每月第二周 周三下午2:00—4:00 |
奥林楼606室 |
副院长 赵丽花 |
每月第三周 周三下午2:00—4:00 |
奥林楼606室 |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罗 伟 |
每月第四周 周三下午2:00—4:00 |
奥林楼606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