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经济增长新旧动能加速转换、国际力量格局深刻调整、全球治理体系深刻重塑,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这为国际法发展和国际法学研究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中国国际法学研究应抓住机遇,准确把握国内国际形势,与时俱进提升研究水平,推进理论创新、话语创新,为营造我国良好外部发展环境、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学术力量。
国际法伴随时代发展日益繁荣
国际法的发展历史表明,它是在人类社会度过各种重大危机、从乱走向治的过程中逐步建立完善起来的。从源头看,国际法的产生与战争密切相关。20世纪以前的国际法,很多是关于战争的规则。当时,国家被认为拥有诉诸战争的权力,战争成为解决国际争端的主要手段。现代国际法学创始人格劳秀斯的国际法名著就是《战争与和平法》。
两次世界大战后,世界格局和国际政治经济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国际法的重心从制定战争规则转向维护和平、促进发展,国际法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随着冷战结束、科技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深入推进,国际法开始向促进多方合作的方向发展,更加注重构建多维度合作机制,规范国际行为体的行动,发展各种跨国关系,致力于将国际社会的合作共治理念变成现实。
今天,国际法律制度不断丰富,国际法确认国际行为体的基本规范,为各国参与国际活动确立基本要求。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成为评判国际行为体行为合法性的重要标准,是国际交流与合作所运用的法律话语,也是制约他国国际不法行为的正当依据。国际法基本原则成为构建和维持国际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石。可以说,如今的国际法是二战以来世界和平发展实践的经验总结,已经成为大多数国际行为体认同和遵守的规范体系。
现代国际法是和平之法,它通过禁止战争、禁止非法使用武力,坚持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国际争端、集体安全、裁减与控制军备等原则与制度,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国际法是合作之法,它从保护国际社会共同利益和维护人类共同价值出发,扩大调整范围、发挥国际组织功能,更加强调国家的合作义务和善意履行国际义务等原则。国际法也是发展之法,它通过发展国际法律制度、完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促使世界各国基于共同的安全和发展需求,遵从共同认可的规则,使国家间的冲突得以缓和。
注重理论与实践、研究与运用相结合
国际法规则影响着国家间的利益分配,对国际关系和全球治理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的重要任务。我国国际法学者应拓宽历史视野,树立世界眼光,加强对国际法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国际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提升我国国际法研究水平和运用能力打下坚实学术基础。
中国立场与国际公理相结合。在国际交往中,各国都将维护本国国家安全和利益放在首位。国际公法的许多原则和规范致力于国家间意志协调。国际经济法作为国家规范跨国经济关系的手段,也努力推动各国在经济活动中协商合作。西方一些国际法学者以往提出的许多理论,与其自身国家利益密切相关。中国国际法理论应反映中国对国际秩序和国际法治的理念和观点,既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又促进国际交流、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同时运用体现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符合国际公理的法律语言来概括和表达中国的实践经验和智慧,提升中国国际法理论的话语权。
体系构建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人类有众多共同问题需要解决。我国国际法学研究应关注这些重大问题,秉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创新国际法学概念框架、知识体系、评价标准,讲好中国故事、提炼中国经验、创新中国理论,用具有当代价值、富有学术魅力的国际法理论参与国际法学界的交流与交锋,推动形成中国特色国际法理论体系。同时,针对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问题,如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网络安全、能源安全、金融安全、气候变化、重大传染病防治等,以跨学科视角和研究方法,开展综合性比较研究,努力揭示这些问题的本质、特点和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提升我国国际法学理论研究的现实针对性。
理论构建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理论源于实践,又为实践服务。国际法理论构建离不开实证研究支持。面对世界大变局中越来越多的国际法问题,只有深入研究国际法实践中“活”的法律,才能得出站得住脚、令人信服的结论。可以总结中国在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家承认与继承、国际条约、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重大问题上的实践探索与理论贡献,探讨国际法理论在我国国际交往实践中的作用,分析这些理论在双边和多边国际关系中转化的国际法规则。同时,就国际法对我国国内立法的影响、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在法院和仲裁机构裁判实践中的适用方式和作用、相关涉外法律法规在司法实践中的功能、双边司法协助条约的实施效果等问题,开展分门别类的实证研究。
聚焦国际法前沿问题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疫情冲击下的世界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面临更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在这场攸关人类健康福祉、世界发展繁荣的疫情防控斗争中,团结合作是最有力的武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人间正道。我国国际法研究应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相适应,努力促进人类自身安全与发展,推动国际社会协调行动,有效维护国际社会共同利益。当前,尤须关注国际法前沿问题,立足国际法实践,为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提供理论支撑。
研究促进团结合作的国际法制度。此次全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实践,进一步凸显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在病毒这个人类共同的敌人面前,国际社会总结以往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经验教训,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团结合作的重大意义。在全球治理各个领域,我们都需要继续探索如何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融入具体国际法规范,促进国际合作实践,提升我国国际法理论的影响力。
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法学科体系。随着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我们将越来越多地参与国际规则塑造,国际社会也高度关注中国的国际法理论与实践。这对国际法学研究提出更高要求。要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导,整合现有国际法学科,完善由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商法、国际争端解决法、国际法史等组成的国际法学科体系,健全学术研究体系和人才培养机制。
加强国际法新领域的规则研究。当前和未来的国际关系实践和国家间竞争,日益呈现从传统的陆地疆域向海洋、极地、外空、网络等新领域拓展的态势。目前,国际海洋法规则制定与实施持续走深走实,极地、外空国际治理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网络空间规则地位不断上升,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已悄然拉开帷幕。我们要深入研究这些新领域的国际法规则,提高我国参与相关国际法规则制定的能力。
服务“一带一路”法治保障体系建设。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是我国参与全球开放合作、改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促进全球共同发展繁荣、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也是维护多边主义和国际合作的重要贡献。应加强研究,尽快推动形成一整套符合共建“一带一路”实际需要的条约体系、国际风险防范机制和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完善法治保障。及时开展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研究,为我国当事人采取有效法律行动、为我国依法采取有效反制措施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保护我国企业和公民在海外的合法权益。
深化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研究。加强对国际法院、国际常设仲裁法院、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程序性规则的研究,对其处理的案件开展系统的实证梳理和分析,助力我国企业和公民提升利用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作者为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