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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3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黄群慧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具体包括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进能源革命,加快数字化发展。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意义

面对中美贸易摩擦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产业链供应链水平及其安全问题日益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关于产业链供应链这个术语在中央文件中不断被提及。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要求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提升产业链水平、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要求提升产业链水平。2019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2019年12月10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要求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如何理解产业链供应链水平?从经济学而言,价值是核心,理解产业链供应链要从价值链出发,价值链决定了产业链和供应链。价值链描述侧重于从生产价值增值角度来描述不同价值环节之间的链条式关联关系和分布形态;产业链则表示为按照价值链分布的各企业或者实体之间的链条式关联关系和时空分布形态;供应链则是与价值链对应的从物流供应角度描述的企业或者实体之间的链条式关联关系和时空分布形态。由此可见,产业链供应链是基于价值链理论的不同角度的延伸。基于上述认识,提升国家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是指一个国家推进其产业链供应链向高附加值延伸、强化其产业在全球价值链各环节的增值能力、实现在全球价值链的地位升级的过程。

“十四五”时期提升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具有重大意义,这个问题不能仅仅理解为一般的产业层面的中观甚至微观层面的问题,更是一个具有宏观意义的全局问题。一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对我国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需要有现代化经济体系支撑,而现代化经济体系中最为关键的是由一系列高附加值的产业链供应链组成的现代产业体系。因此,通过增强创新能力、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向高附加值延伸、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升,从而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就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问题。二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也是我国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确保我国经济安全的重要举措。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尤其是受中美贸易摩擦和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影响,我国产业链供应链面临着巨大挑战,产业链中断、产业链外移等风险不断加大,产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在全球价值链分工时代,一个国家的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主要体现为该国企业整体上参与全球价值链产业分工中所处地位以及对构建全球价值链所拥有的治理能力或者控制能力。虽然我国产业整体规模巨大,已经是世界第一制造业大国,但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比较低,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位于中低端。在全球化逆流、单边主义、保护主义趋势不断强化的背景下,一系列“卡脖子”环节问题日益凸显,这成为制约我国产业安全的关键原因。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没有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提升,也就无法真正保障产业的安全,进而无法保障国家总体安全。三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也是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从经济循环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主要环节看,目前中国经济循环不畅的主要表现之一在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能力还有待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不高,造成产业供给质量不高、不能有效满足消费者对消费品转型升级的要求,使得生产和消费之间、供给和需求之间不能很好地实现动态匹配。因此,要畅通国内大循环、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一定要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从而提高供给质量、打通国民经济循环的堵点。

制约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关键问题

从整体上评估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其优势十分突出,劣势也非常明显。突出的优势是我国产业总量超大规模、配套体系完整。自2010年以来中国制造业增加值一直是全球第一,2016年中国制造业增加值已经是居第二和第三位的美国和日本之和。而且我国产业配套能力十分完整,在联合国工业大类目录中,中国是唯一拥有所有工业门类制造能力的国家。但是,中国的产业链供应链问题也十分明显,那就是产业基础薄弱、产业基础能力低以及由此而导致的低端产业过剩、高端产业不足的产业结构失衡问题比较严重。产业基础能力薄弱问题已经是制约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升最为关键的问题。

一般而言,可以将产业基础能力表述为一个国家和地区所具有的产业形成和发展的基础性支撑的保障条件和综合实力,尤其是在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技术、基础动力和基础软件等方面,从更为广义的内涵看还包括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QI)(计量、标准、认证和检验检测)、配套能力、制度环境和硬件基础设施。在全球价值链视角下,这种产业基础能力,是指一国所具有的支撑产业参与和构建全球价值链分工的基础性条件和力量。所谓产业基础能力高级化,则是一个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水平从低到高、增强产业价值链攀升的基础性条件和力量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在以赶超为目标的低成本出口导向快速工业化战略指导下,虽然我国快速推进了工业化进程,成为全球价值链分工的重要参与者、全球价值链的网络中心国之一,在全球价值链中扮演着关键的“枢纽”角色,但是产业基础还比较薄弱,产业基础能力与工业化强国还有很大差距。以“工业四基”为例,在先进制造业领域我国期望在2016年到2020年有所突破的产业基础就有287项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268项关键基础原材料、81项先进基础工艺、46项行业技术基础,合计高达682项。实际上,我国的产业基础能力是与高速增长的发展方式相适应的,要适应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必然要打破原有经济发展路径,这就要求“再造”产业基础能力,要从重视应用研究转向更加重视基础研究,从强调模仿创新转向更加强调原始创新,从鼓励迭代性技术创新转向更加鼓励颠覆性技术创新。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政策着力

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无疑是一项长期复杂的艰巨任务。“十四五”规划建议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针对现实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总体上提出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的目标,具体包括以下五方面要求。一是遏制“去制造业化”的“脱实向虚”趋势,要求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以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二是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冲击及产业安全问题,突出要求坚持自主可控、安全高效,分行业做好供应链战略设计和精准施策,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同时要加强国际产业安全合作;三是指出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的方向,要立足我国产业规模优势、配套优势和部分领域先发优势,打造新兴产业链,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服务型制造;四是针对产业基础能力薄弱等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强调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优化产业链供应链发展环境,加大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发展先进适用技术,强化要素支撑,加强标准、计量、专利等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五是针对我国经济区域协调问题,从区域布局角度提出促进产业在国内有序转移,优化区域产业链布局,支持老工业基地转型发展。

实现上述任务要求无疑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政策上看至少要在以下三方面着力。

第一,构建有利于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创新生态。一要高度重视基础研究、共性技术、前瞻技术和战略性技术的研究;二要努力完善试验验证、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信息服务等基础服务体系;三要构建产业创新网络,提高创新生态系统的开放协同,构建全社会范围协同攻关的体制机制;四要通过完善环境不断改善中小企业创新的“生态位”,有效发挥中小企业对提升工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的作用;五要在不断完善我国新型举国体制基础上充分发挥我国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对投入巨大、技术难度高、市场主体单独难以攻克的重大的、战略性、基础性技术问题进行攻关,举国体制不仅在“资源投入”方面实现了“举国投入”,更重要的是在“组织管理”(即跨部门协调、跨地区协调)方面真正实现“举国协同发力”。

第二,充分发挥竞争政策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中国总体上处于从工业化后期向后工业化过渡、开始高质量工业化深化时期,产业结构的日益完备、产业技术水平逐步向全球技术前沿靠近,长期以来与我国工业化初中期阶段相适应的选择性产业政策主导的政策体系越来越不适用,产业政策资源应更多地导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而竞争政策将越来越发挥基础性作用。另外,还要通过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来培育和激发颠覆性技术创新。

第三,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十四五”时期应该围绕提升产业基础能力进行一系列有效政策安排。一是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做好顶层设计,明确工程重点,分类组织实施,为建设工业基础体系提供政策指引;二是建立产业基础能力评估制度,准确把握和评估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和关键技术的现状,精准分析创新链、供应链、产业链和价值链分布;三是借鉴日本“母工厂”制度建设工业基础能力再造的核心工厂,在生产制造层面围绕“工业四基”集成要素、优化流程、培育人才,强化专业集成,久久为功,提高中国的工业基础能力;四是加强对共性技术基础研发体系的建设,可以考虑根据不同共性技术的特点,采取差异化组织形式,包括采用国家计划专项、设立国家工业基础研究院和国家工业技术研究院等公共科研院所、政府引导政产学研各方面组建联合研究体或产业技术联盟共同开发等。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